楚天金報訊 為規範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工作,上交所昨晚發佈了《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實施細則》,並於4月29日至5月1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細則》包括總則、滬股通股票交易、港股通股票交易、交易異常情況處理、自律管理、附則共6章106條。
  根據《細則》,港股通股票以港幣進行報價,港股通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交收。滬股通股票以人民幣進行報價和交易。滬股通投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不參與上交所融資融券交易。會員不得為港股通股票交易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根據《細則》,滬股通股票範圍包括上證180指數及上證380指數成分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的A股,其中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除外。
  港股通股票範圍包括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分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的H股,其中前述指數成分股內發行人同時在上交所以外的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H股的除外。
  關於交易時間的安排。根據《細則》,滬港通股票的交易在上交所和聯交所共同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
  昨日,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香港介紹“滬港通”細節,表示資金來往內地及香港市場將嚴格封閉,投資者或機構先換成對方貨幣,賣出股票後也只能取回現金,不能進行任何其他投資。兩地奉行“本地原則為主,市場規則有限”,在哪個市場進行的交易,就使用哪個市場的規則,例如交收日期,雙方利益、權利、義務高度對稱,全部收入均分。
  李小加還表示,滬港通啟動後內地投資者將使用人民幣交易,人民幣來到香港後兌換為港幣,然後投資港股,賣出股票後再兌換回人民幣。香港的國際投資者則需要先把貨幣換成人民幣,然後進入上海市場購買A股,賣出後取回現金,不能進入內地其他市場。
  (據《證券時報》報道)
  (原標題:滬港通細則征求意見稿發佈 兩地證券市場各用本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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